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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对待投资者,中金创新被出具警示函

IP属地 北京 编辑:刘敏 大河财立方 时间:2024-09-06 18:53:27

9月6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金创新(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创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金创新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

一是未实际参与正晖新三板私募投资基金管理计划(简称正晖新三板)、中金创新森得瑞股权投资1号基金管理计划的项目尽职调查和投资决策,不公平对待深圳坂田星耀城市更新权益投资私募基金(简称坂田星耀)的不同投资者,存在未充分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

二是未对部分私募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级。

三是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坂田星耀的投资者披露2020年第三、四季度报告和2022年第二、三、四季度报告。

四是未妥善保存正晖新三板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相关资料。

深圳证监局称,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据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金创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中金创新应当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业务管理,尽职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中金创新成立至2016年5月4日,许准一直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金创新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实缴2亿元。公司于2015年1月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登记备案成为开展私募基金业务的基金管理人(P1006416)。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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