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天津证监局对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药业)出具警示函。
经查,红日药业与甘肃佛慈红日药业销售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5591.35万元。以上关联交易红日药业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也未及时披露相关临时公告。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此外,时任董事长姚小青作,总经理郑丹,董事会秘书杨伊因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天津证监局决定对红日药业、姚小青、郑丹、杨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据了解,红日药业成立于1996年,2009年在全国首批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026),是国资委下属国有控股企业。控股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位列第493位。
实习编辑:陈星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