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国家为了货车以旧换新煞费苦心,接连发布五项政策,鼓励推广低排放、新能源车辆。
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4月24日,商务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税务总局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和要求;
7月24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将动用约3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其中明确提出,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
7月31日,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总体按9:1比例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施期限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进一步细化报废更新及购置新能源或国六标准货车的补贴政策,明确新能源重卡可获得最高14万元的补贴(含报废补贴4.5万元及新购补贴9.5万元),国六重卡则最高可享11万元补贴(含报废补贴4.5万元及新购补贴6.5万元);
8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
通知重申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总体按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实施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等内容。
并进一步具体了申请资金的范围和条件,细化并明确了“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等才有资格申请资金,
避免了车主的理解歧义,充分展示了国家层面引导车主购买国六或新能源车的意图。
随即,一些地方政府纷纷根据,发布了各自的实施方案:
8月28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对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对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对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
8月30日,辽宁省发布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发布,提出到2024年底,报废、新购柴油货车各1万辆以上。
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要求分档予以补贴。
8月31日,经江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江苏省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
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货车。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的,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和提前报废时间,按照1万元~4.5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提前报废且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的,按照3.5万元~14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按照3.5万元/辆予以补贴。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将报废2014年底前购买的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切块资金的支持范围。
9月2日,湖南省“两重”“两新”送解优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根据湖南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可分三种情形申报补贴资金。
1.提前报废名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根据车辆类型和提前报废时间,给予每台车1万元-4.5万元补贴。
2.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在享受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基础上,再根据新购车辆类型,给予每台车2.5万元-6.5万元补贴;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的,在享受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基础上,再按照新购车辆类型给予3.5万元-9.5万元补贴。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台车给予3.5万元补贴。
后续将会有更多地方政府出台本省市的相应细则,卡车前沿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