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消息,因保荐项目上市当年业绩即出现亏损,北交所日前对中信证券、国信证券及相应项目保荐代表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经查,中信证券及两名项目保荐代表人保荐的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安达科技)于2023年3月23日在北交所上市,且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但根据安达科技4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安达科技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约6.34亿元,在上市当年即发生亏损。
根据有关规定,北交所对中信证券、陈健健、赵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根据安达科技2023年3月2日披露的招股意向书,安达科技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0亿元,2021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1亿元。
与中信证券一同被北交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还有国信证券及两名项目保荐代表人,原因同样是所保荐的项目上市当年即发生亏损。
经查,国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刘洪志、朱星晨保荐的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利尔达)于2023年2月17日在北交所上市,且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但根据利尔达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利尔达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31.71万元,利尔达在上市当年即发生亏损。
根据有关规定,北交所对国信证券、刘洪志、朱星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2023年1月30日,利达尔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20年上半年利达尔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05.97万元,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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