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招商证券在从事投资银行类业务过程中,部分投行项目持续督导工作存在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力度不足,对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审慎运用及独立核查不够,底稿不完善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招商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8月16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招商证券在从事投资银行类业务过程中,部分投行项目持续督导工作存在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力度不足,对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审慎运用及独立核查不够,底稿不完善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招商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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