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5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拟于4月30日出让荆溪镇光明村一幅12.08亩低密地块。
根据出让公告,地块分两部分,其中地块一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用地面积9.7亩,地块二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2.38亩;地块整体容积率1.2,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建筑限高≤36米。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2250万,按整体容积率上限1.2测算,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约2328.9元/㎡。拍卖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根据出让公告,地块一绿地率可与地块二统筹计算绿地率指标。地块二应作为公园绿地,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绿化带建设标准不低于300元/㎡,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荆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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