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计划
1.按照《2025年上海市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0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一批860人次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219万元、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1241万元,合计1460万元。
2.按照《2025年上海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1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一批2965人次本市汽车置换更新(燃油车)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578.175万元、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3276.325万元,合计3854.5万元。
3.按照《2025年上海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1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一批3291人次本市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740.475万元、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4196.025万元,合计4936.5万元。
4.按照《上海市2025年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商贸〔2025〕17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666家企业垫付资金80%的预拨资金,由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48865万元。
5.按照《上海市2025年落实国家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商贸〔2025〕18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37家企业垫付资金80%的预拨资金,由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20000万元。
6.按照《上海市2025年加力支持家电家居家装消费品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商贸〔2025〕23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878家企业垫付资金80%的预拨资金,由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27971万元。
7.按照《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沪商规〔2024〕16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第四批共计3009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22.5675万元、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127.8825万元,合计150.45万元。
8.按照《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支持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3〕5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家单位2024年10月-12月B5生物柴油销售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3408.0519万元。
上海发展改革
编辑:俞静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