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洋 编|李亦辉
4月3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08,证券简称:阳光股份)发布公告,提示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条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将冠以“*ST”字样。公司已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了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并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天眼查资料显示,阳光股份成立于1996年06月07日,注册资本74991.3309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家贤,注册地址为南宁市江南路230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营业务为商业运营管理业务、物业租赁业务、住宅商住尾盘销售业务。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陈家贤,董秘为王小连,员工人数为216人,实际控制人为陈华。
公司参股公司19家,包括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艺力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沈阳阳光新生活广场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68亿元、3.81亿元和3.2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46%、-32.84%和-15.72%。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426.91万元、-3.84亿元和-2.35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40.12%、-697.78%和38.83%。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4.86%、34.25%和42.79%。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248条,周边天眼风险163条,历史天眼风险6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4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