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4月1日消息(记者官文清 实习记者冯筱雅)记者3月31日从广东省林业局获悉,近日,韶关市翁源县发放首批林业经营收益权证,林下空间等林业经营权将可转化为可流转、可融资、可收益的“绿色资本”。该举措宣告广东省林业经营主体权益保障迈入新阶段,开启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山入林”的新模式。
翁源县茶叶种植基地(发 广东省林业局供图)
翁源县5家林下种植企业获“绿色资本”
“拿到这份权证,发展信心更足了!”翁源县农康生态家庭农场负责人沈仲灯拿着全省第一份的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兴奋地说,“它不仅为开展林下经济、生态康养、森林旅游等多元经营提供法定凭证,更重要的是打通了融资渠道。经过专业评估,农商行已为我们核定100万元授信额度。”他计划用这笔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带动周边村民以林致富。
据了解,获首批林业经营收益权证的分别是翁源县农康生态家庭农场、翁源县五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翁源县东鹊农林专业合作社、翁源县富夫家庭农场和翁源县胜龙名茶生产基地5家经营灵芝、茶叶等林下种植的企业。凭借着林地经营权证,翁源县农村商业银行为这5家企业发放贷款授信共计1100万元。
林下种植灵芝(发 广东省林业局供图)
积极探索“两山”转化的广东路径
据了解,林业经营收益权主要包含林下经济、经济林、林业碳汇、湿地环境、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等非木质经营和获得补偿及入股、托管、合作收益的权利。林业经营者可凭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办理流转交易、质押贷款、项目申报、示范评审和林业资产证明等事项。
发放林业经营收益权证是广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迈入新阶段的缩影。全省各地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核心导向,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丰富的森林资源转化为可流转、可融资、可收益的“绿色资本”。当前,广州、韶关、茂名等市和恩平、英德、平远、连平、封开等县(市)已先行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鹤山市开展全国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