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3月28日,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益佰制药,证券代码:600594)发布公告,控股股东窦敬玲女士部分股份的质押及解除质押情况。窦敬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5,457,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2%。本次质押股份26,8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4.45%,占公司总股本的3.38%,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同时,解除质押股份29,5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5.92%,占公司总股本的3.73%。
截至公告披露日,窦敬玲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118,660,650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63.89%,占公司总股本的14.98%。未来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27,144,412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91,516,238股。
公告指出,窦敬玲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造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4月18日,益佰制药发布关于收到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施通知书》的公告。
经查,公司在艾迪注射液生产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药材提取的部分工序未按照批件工艺进行操作;药材斑蝥未经净制直接投料煎煮提取;批生产记录中部分工序步骤记录不准确,生产记录保存不齐全,填写的内容不完整,不能保证每批产品生产过程可追溯;生产记录存在涂改但无修改人员签名并说明理由;在未经确认的冷库存放关键物料提取液,对冷库是否达到储存条件未进行评估。前述行为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四条、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四条、附录三中药制剂第二十六条的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综合考虑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规定,责令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贰佰万元。没收窦啟玲所获收入306.88万元;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二十五的罚款计76.72万元;以上罚没款共计叁佰捌拾叁万陆仟零贰拾捌元零伍分。梁建琼没收所获收入120.44万元;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计48.17万元,以上罚没款共计壹佰陆拾捌万陆仟零玖拾柒元玖角伍分。邓思雄没收所获收入54.77万元;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二十五的罚款计13.69万元,以上罚没款共计陆拾捌万肆仟陆佰叁拾陆元玖角肆分。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10月9日至2024年4月12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4月12日收盘时持有益佰制药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益佰制药成立于1995年06月12日,注册资本79192.74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窦啟玲,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白云大道220-1号。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综合性医院、肿瘤专科医院、肿瘤放疗中心的运营与管理;开发、研制、生产及销售以苗药为特色的大健康产品。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窦啟玲,董秘为蒋先洪,总经理为窦雅琪,员工人数为5509人,实际控制人为窦啟玲(持有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3.42%)。
公司参股公司20家,包括天津中盛海天制药有限公司、贵州苗医药实业有限公司、西安精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富临医院有限公司、南京市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3.47亿元、27.35亿元和28.2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5%、-18.27%和3.12%。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44亿元、-4.38亿元和1.03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10.86%、-279.62%和123.61%。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0.75%、35.84%和34.35%。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176条,周边天眼风险508条,历史天眼风险11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2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