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记者从郑州海关获悉,该关依法组织对487件走私进境的旧医疗器械进行无害化销毁。此次集中销毁的旧医疗器械,为郑州海关缉私局侦办的一起走私二手医疗器械案件涉案货物。
据了解,该案涉案人员从境外购买内窥镜等二手医疗器械,通过“水客”携带等方式走私入境,该犯罪行为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该批老化、污染且未经合规检测的医疗器械一旦用于医疗检测、治疗等用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增加医疗事故风险,危害患者生命健康。1月26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近年来,郑州海关严防“洋垃圾”等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入境,保持对走私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郑州海关缉私部门郑重提示: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将旧医疗设备伪报为新医疗设备走私进口,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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