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3月28日,ST曙光(600303)发布公告称,自2024年4月26日起其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告指出,公司内部控制及2023年度财务报表均收到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针对上述问题,董事会已采取包括加强专业学习、规范管理在内的多项整改措施,并就与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并及时披露信息。
天眼查资料显示,ST曙光成立于1995年12月11日,注册资本68360.4211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贾木云,注册地址为丹东市振安区曙光路50号。主营业务为乘用车业务、商用车业务和车桥等汽车零配件业务。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贾木云,董秘为臧志斌,总经理为,员工人数为3802人,实际控制人为梁梓、权维(持有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55、1.04%)。
公司参股公司32家,包括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凤城市曙光汽车半轴有限责任公司、丹东曙光重型车桥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曙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丹东曙光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4.80亿元、16.72亿元和13.6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45%、-32.59%和-18.42%。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59亿元、-3.34亿元和-4.70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935.82%、27.19%和-40.58%。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9.82%、44.80%和54.19%。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296条,周边天眼风险1558条,历史天眼风险9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39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