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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物为子公司提供1000万元担保

IP属地 北京 编辑:沈瑾瑜 雷达财经 时间:2025-03-28 11:00:17

文|杨洋 编|李亦辉

3月28日,ST广物(证券代码:600603)发布公告称,将为其全资子公司甘肃广汇疆煤物流有限公司提供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用于支持该子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此担保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4年9月30日,被担保方总资产为2,197.59万元,总负债为2,555.32万元,净资产为-357.73万元。公司认为此次担保有利于其持续发展且风险可控。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4号)。

经查明,ST广物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94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65%,虚增营业成本20.1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2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8.52%;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6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3%,虚增营业成本1.9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559.7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主动纠正及配合调查等相关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对ST广物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二、对杨铁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三、对赵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四、对刘栋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五、对高源、崔瑞丽、康继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六、对王玉琴、王国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七、对何海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ST广物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ST广物成立于1988年08月27日,注册资本123055.0151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栋,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隆祥西一街88号。主营业务为能源物流板块、房地产板块和产业协同三个板块。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刘栋,董秘为王勇,总经理为刘栋,员工人数为690人,实际控制人为孙广信(持有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5.23%)。

公司参股公司36家,包括广汇宁夏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瓜州汇陇物流有限公司、哈密广汇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甘肃广汇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甘肃汇信物流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3.17亿元、21.25亿元和49.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51%、-50.82%和132.04%。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73亿元、1.53亿元和5.83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30.46%、-75.17%和276.43%。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9.53%、74.85%和69.53%。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300条,周边天眼风险1375条,历史天眼风险33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3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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