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洋 编|李亦辉
3月27日,连云港(601008)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6.32亿元,同比增长4.3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亿元,同比增长1.0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亿元,同比增长25.60%,基本每股收益0.15元,同比增长0.00%。
天眼查资料显示,连云港成立于2001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124063.8006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龙,注册地址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庙岭港区港口四路8号。主营业务为海港码头货物的装卸、堆存及港务管理业务。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王新文,董秘为沙晓春,总经理为李兵,员工人数为2545人,实际控制人为连云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7.72%)。
公司参股公司15家,包括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江苏新陇海供应链有限公司、新益港(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连云港轮渡株式会社、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0.33亿元、22.32亿元和25.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34%、9.79%和0.52%。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9亿元、1.59亿元和1.89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194.23%、45.83%和16.98%。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3.03%、41.01%和56.02%。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101条,周边天眼风险2901条,历史天眼风险0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3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