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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停车新规4月施行 收费上给予新能源汽车适当支持

IP属地 北京 编辑:苏婉清 上游新闻 时间:2025-03-26 11:30:15

会议现场

收费泊位的免费停车时间是多长?违规占道经营谁来管?在人行道上违规停车由谁执法?重庆城市街头的这些停车问题有新解法了。

日前,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的《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3月26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就该条例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职能职责

目前,重庆车行道和人行道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执法。条例施行后,道路违法停车改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条例规定,城市管理部门是停车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路内停车泊位等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细化了人行道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要求;明确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同时,该条例中明确违反本条例关于机动车停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利用机动车在城市道路非规划地段从事占道经营活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公安、城市管理部门的执法辅助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可以辅助开展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的教育劝导、信息采集、信息告知等工作,相关停车违法信息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依法处理。

关键词:停车定价

路内泊车位上停车该如何收费?有公众认为,要明确规定停车免费时长,不能进场就收费,并在定价上给予新能源汽车适当支持。

记者注意到,条例中汲取和采纳了这些意见:规定发展改革部门在制定停车差异化收费标准时,应当将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作为考虑因素。

同时,该条例中增加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应当给予车辆不少于十五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其中,住宅区免费停放时间不少于三十分钟”。

关键词:泊位收支公开

增加路内停车泊位收费,其收支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吗?

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占用城市道路的收费标准由财政、物价部门核定。路内停车泊位有偿使用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作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缴财政。因此,条例参照《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增加规定:“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按照发展改革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所得收入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此外,该条例还强化用地保障,并规定“建设停车场应当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利用效率;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记者 郭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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