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文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携带等管理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涉密文件起草须使用涉密计算机,在起草电子稿时应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有关过程稿应按相应密级文件严格管理。 涉密文件应在机关、单位内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制作,制作场所、设备等应当符合保密规定。
传递涉密文件应当指定专人、专车,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
借阅涉密文件要严格落实审批登记手续,进行保密提醒,规定退还时间,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到流向清楚、可追溯、可查询。
复制涉密文件应当经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严格履行报批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汇编涉密文件资料要经制发机关、单位批准,不得改变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涉密文件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阅读、处理,使用文件保密柜进行存放并在规定时限内退还,不得擅自将涉密文件带离办公场所,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国保A级•国密级保密柜通过国家保密科技检测中心认证,符合国家保密标准BMB54-2020,获得锁柜双认证证书,适合存放秘密、机密级国家涉密载体以及重要文件,可为党政机关、军队、学校、企业等涉密部门部位提供保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