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洋 编|李亦辉
3月24日,太和水(证券代码:605081)发布公告,提示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初步测算,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总额预计为-27,000万元到-32,000万元,净利润预计为-27,100万元到-32,1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27,300万元到-33,000万元。公司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预计为13,000万元到17,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后仍低于3亿元。若最终审计结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一)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将冠以“*ST”字样。
公司已经在2025年1月25日、2025年3月11日分别发布了第一次和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此次为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2月5日,太和水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太和水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7年起,太和水在江西省抚州市承做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太和水未审慎考虑凤岗河项目的治理争议对收入确认的影响,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财会[2006]3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恰当估计凤岗河项目的完工进度,虚增2018年收入798.96万元,同时,太和水2018年虚增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一直存续并每年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公开披露的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坏账准备、利润总额不准确。
本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法,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太和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对何文辉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五万元罚款;对徐小娜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告诉,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1年2月9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依旧持有太和水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太和水成立于2010年12月07日,注册资本11324.7072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何鑫,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曹黎路38弄19号1957室。主营业务为水环境生态建设和水环境生态维护业务、饮用水业务。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何鑫,董秘为郭著名,总经理为吴智辉,员工人数为498人,实际控制人为何文辉(持有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2.85%)。
公司参股公司26家,包括崇仁县巴和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江西桑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海南太和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上海太和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黑龙江海赫饮品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60亿元、2.05亿元和1.8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80%、-55.37%和-10.89%。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238.40万元、-1.60亿元和-2.87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43.34%、-273.56%和-79.31%。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3.60%、16.45%和22.04%。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77条,周边天眼风险208条,历史天眼风险0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4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