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融媒记者 欧亚非 周嘉
3月23日,自贡市出台《关于加力实施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加力实施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据悉,此次“加力”是在3月8日自贡市实施2025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基础上,推出“政策补贴资金总额再升级”和“购车补贴标准提额再升级”两重惊喜。
记者了解到,此次政策补贴资金总额再增加1000万元,即由此前政策中明确的800万元,调至为1800万元。其中第一批次(2025年3月8日至2025年6月15日)补贴总额1400万元,第二批次(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补贴总额400万元。以“先申领先得”的原则实施。
同时,具体补贴标准也进行了提额升级,在此前政策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个补贴档次分别提高500元。即按照汽车销售价格区间在5万元以下、5万元(含)至15万元,15万元(含)至25万元、25万元(含)以上,分别给予1500元、3500元、5500元、7500元的一次性定额补贴。自贡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力政策实施后,在自贡市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累计补贴额度高于周边城市,大家要赶快行动起来,抢抓政策红利,抓紧购买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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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消费者在3月8日至此次新政策出台期间购买新能源车并享受过自贡市新能源购车补贴的消费主体的还能补充享受吗?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该期间享受购车补贴的消费主体,将由市商务局把此次新增的500元补贴资金,按流程拨付至消费主体银行账号。
编辑:郑皓匀
编审:张宏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