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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责嘉士伯中国声明“黑白颠倒” 重庆嘉威称已发律师函

IP属地 北京 编辑:冯璃月 大力财经 时间:2025-03-20 16:30:36

近日,两家企业先后发布声明互指对方歪曲事实,争议核心围绕一份长达20年的《产品包销框架协议》(下称《包销协议》),矛盾焦点直指协议合理性、执行情况及利益分配问题。

双方互指对方歪曲事实

上周五,重庆啤酒及其控股方嘉士伯中国,分别发布一审败诉公告和一份言辞颇为激烈的声明。在声明中,嘉士伯中国指责重庆嘉威“攫取不当利益”、“吸血寄生”重庆啤酒。

(图说:重庆啤酒厂区 记者 朱万平摄)

今日,重庆嘉威也争锋相对地发布了一份题为《嘉士伯,在撒谎!》的声明,针对嘉士伯中国的声明进行了多方驳斥,指责嘉士伯声明“黑白颠倒”,试图通过抹黑合作伙伴转移舆论焦点,已委托律师向嘉士伯及重庆啤酒发函,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回顾两方的声明,争议焦点在于双方签订的《产品包销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包销协议》)是否合理,以及是否严格履行问题。2009年,重庆嘉威与重庆啤酒签订一份为期20年《包销协议》,约定由重庆啤酒包销重庆嘉威生产的啤酒,双方形成紧密合作。

嘉士伯中国在此前声明中称,上述《包销协议》“严重牺牲了重庆啤酒利益”,“极不合理”,但“出于对企业发展历史的尊重”,始终履行严格执行该包销协议。

对此,重庆嘉威并不认同,其在声明中表示,双方自1992年即为联合体成员(非代工关系),2009年1月举行临时股东会上,嘉士伯与其他中小股东一起投票通过《关于重啤包销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所产啤酒的议案》,同意重庆啤酒与嘉威签订《包销协议》。

回溯此前重庆啤酒公告,2009年1月公司举行临时股东会,《关于重庆啤酒包销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所产啤酒的议案》获得了100%的通过。彼时,重啤集团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100%同意。

彼时,作为第二大股东的嘉士伯,是否在2009年的重庆啤酒股东会上,就相关包销协议议案投了赞成票?近日,记者以书面形式联系采访了嘉士伯中国,但未获得关于此事的正面回应。

不过,嘉士伯中国在给予的书面回复中称,“包销协议是重庆啤酒国企时代的‘遗产’。在2008年嘉士伯入股重庆啤酒前,包销协议已被国资大股东确认为重庆啤酒必须履行的任务。2008年嘉士伯虽然成为重庆啤酒持股17.46%的小股东,但并未参与重庆啤酒的实际经营。重庆啤酒直到2013年底才完成国企改制,新的管理层才接管运营。”

谁得利更多? 双方打起口水战

在给的书面回复中,嘉士伯中国依然认为,《包销协议》严重牺牲了重啤的利益,极不合理。但秉持尊重历史、履行既有协议的原则,无论是大股东嘉士伯集团,还是重庆啤酒管理层,都没有否定过包销协议,并一直执行。

而重庆嘉威则在声明中称,《包销协议》的核心,不是重庆嘉威单方得到了多少利益,而是嘉士伯及重庆啤酒得到了更大更多的好处。因为此举使得重庆啤酒在重庆区域的品牌话语权、市场地位一直牢不可破,同行一直无法撼动。

是否严格履行《包销协议》,也是双方争议焦点。嘉士伯中国认为,始终履行严格执行《包销协议》且无需赔偿。重庆嘉威则不认同,其表示,2016年12月双方又签署《产品包销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中明确重庆啤酒向重庆嘉威支付和解金3000万元。

重庆嘉威反问若原《包销协议》执行无问题,为何重庆啤酒要签署《补充协议》并支付和解金?此外,由重庆嘉威提起的涉及《包销协议》履行的销售费用案一审二审,重庆啤酒均败诉并赔偿重庆嘉威损失。

嘉士伯中国指责重庆嘉威“吸血寄生”也引发对方不满。嘉士伯中国认为,重庆嘉威通过包销协议锁定20年超额利润,且净利润率甚至高达35%,远超行业合理区间,是“吸血寄生”。

而重庆嘉威则在声明中表示,公司利润从未超越过合同约定,更不是靠施舍,且按协议重庆啤酒也分得1/3公司利润。双方协议规定销量和价格与重庆啤酒旗下马王乡及大竹林两家公司同步,利润与上市公司整体盈亏无关。即使要进行利润比较,也应与上述两家工厂相比,而非与上市公司整体利润进行比较。

需要注意的是,嘉士伯中国在声明中称,“对于嘉威这样的企业,重庆啤酒将重新审视合作关系”。这是否意味着,未来重庆啤酒或寻求提前终止“极不合理”的《包销协议》?针对上述问题,嘉士伯中国未在给予的书面回复中,进行正面回应。

(记者 朱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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