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国财政部副部长 Paopoom Rojanasakul 表示,预计将在 4 月前向内阁提交针对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PHEV) 的支持措施,并将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支持措施的两个关键原则是: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电动汽车(EV)的税收结构分开;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税率将不是基于碳排放量,而是基于车辆每次充满电后行驶的距离。
行驶里程较长的车辆适用较低的税率,而行驶里程较短的车辆适用较高的税率。
第三项措施将取消目前的油箱容量限制,该限制目前限制 PHEV 的最大油箱容量为 45 升。
Paopoom 先生表示,内阁批准这些措施后,将公布有关 PHEV 支持措施的更多细节,包括具体税率。
根据之前批准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税收结构,每次充电行驶里程超过 80 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需缴纳 5% 的税率,而每次充电行驶里程少于 80 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则需缴纳 10% 的税率。
Paopoom 先生强调,支持 PHEV 是维持泰国汽车制造业的一种合适方法,该行业传统上以内燃机驱动的汽车为基础,同时在未来向电池电动汽车的生产过渡。
他谈到:“在未来全面普及电动汽车的过渡阶段,我们必须支持结合内燃机和电动汽车技术的混合动力汽车,也就是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他还谈到了新的电池税结构,并表示消费税部门目前正在对其进行修改。
目前,电池消费税的税率为 8%,与电池类型或充电容量无关。新结构将实施分级税制。例如,每次充电使用寿命较长的电池的税率将低于使用寿命较短的电池,而一次性电池的税率将高于可充电电池。此外,税率将考虑电池的能量容量与其重量的关系——能量存储量较高但重量较轻的电池的税率将低于容量较低但重量较大的电池。
Paopoom 先生表示,从明年开始,享受政府支持措施的电动汽车进口商将被要求在国内生产电动汽车,作为进口电动汽车的补偿。这符合获得国家激励措施的条件。据估计,作为这一补偿要求的一部分,明年国内将生产约 10 万辆电动汽车。
泰国国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