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近日分别向两家私募开出了1号和2号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3月18日消息,北交所近期披露了两则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对“华睿千和(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睿千和量化中性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投鼎鸿(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投风起扶摇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缘由则是在交易北交所上市股票过程中,存在拉抬打压股价的异常交易行为。
具体来看,3月17日,“中投鼎鸿(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投风起扶摇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在交易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春光药装”、“恒合股份”的过程中,存在拉抬打压股价的异常交易行为。
北交所指出,3月17日11:06:43.58~11:08:30.06期间,该基金相关账户以26.26元/股~29.08元/股的价格买入成交“春光药装”30.70万股、860.11万元,期间买入成交占比达40.13%。
13:00:46.97~13:01:35.25期间,该基金相关账户以22.48元/股~23.50元/股的价格买入成交“恒合股份”11.86万股、274.68万元,期间买入成交占比达36.35%。
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该私募曾因异常交易于2024年9月30日、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4日被采取监管关注、出具警示函、暂停证券账户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
同日,另一家私募基金也涉及类似的违规行为。3月17日,“华睿千和(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睿千和量化中性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在交易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恒合股份”的过程中,也存在拉抬打压股价的异常交易行为。
同样,该私募也曾因异常交易于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7日被采取监管关注、出具警示函、暂停证券账户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
北交所认为,上述私募基金的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北交所决定对两家私募基金均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限制证券账户交易期均为一个月,时间自3月18日至4月17日。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