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佳文)近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24年,我国22个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282.5亿美元,占全国的24.3%,比重较2023年进一步提升,对吸引外资产生显著带动作用。自贸试验区作为我国推进高水平开放的前沿阵地,缘何能吸引如此规模的外资?商务部后续在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进一步提升外资吸引力等方面又将有何动作?
近年来,我国在自贸试验区率先推出一系列引领性、开创性的改革开放举措,为外资企业在华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图为在位于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的山东港口青岛港全自动化码头,自动导引车有序运送货物,高速轨道吊在集装箱堆场来回穿梭,货轮有进有出一派繁忙。(图片由CNSPHOTO提供)
打好政策组合拳
近年来,我国在自贸试验区率先推出一系列引领性、开创性的改革开放举措,为外资企业在华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市场准入的关键环节,我国先后推出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增值电信领域,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开展相关业务,拓展了外资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空间。比如,一些有外资背景的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借助负面清单开放的契机,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业务中心,为国内企业提供先进的云服务解决方案。
在商业服务领域,对外资企业在市场调研、管理咨询等细分行业的准入限制逐步放宽,促使一批国际知名商业服务机构入驻自贸试验区,带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运营模式,与国内企业形成良好的互动与竞争格局。金融领域的开放更是引人注目,外资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获得更多展业机会。文化领域,外资企业在影视制作、演出经纪等方面的投资限制有所松动,推动了中外文化产业的交流与合作,丰富了国内文化市场的供给。
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方面,我国先后推出了两批110余项试点措施,支持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在货物贸易领域,自贸试验区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通关流程,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如通过实施“单一窗口”制度,企业只需在一个平台上提交各类进出口申报信息,即可完成海关、检验检疫等多个部门的手续办理,大大提高了贸易效率。
在服务贸易方面,试点措施鼓励外资企业参与教育、医疗、旅游等领域的服务供给,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数字贸易领域,多地自贸试验区积极探索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模式,为外资数字企业的发展创造条件。知识产权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增强了外资企业在技术研发和创新方面的信心。这些试点措施旨在打造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为外资企业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制度创新百花齐放
各地自贸试验区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积极探索吸引外资的有效路径,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发展态势。
上海自贸试验区作为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排头兵”,在金融开放创新和高端服务业发展方面成绩斐然。在金融领域,上海自贸试验区积极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跨境双向投融资便利化等改革试点。高端服务业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吸引了大量国际知名的法律、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入驻。这些机构凭借其专业优势,为在区内投资的外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助力企业在华发展。同时,上海自贸试验区还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吸引了众多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总部或功能性总部,进一步提升了上海在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中的地位。
广东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背景下,加强与港澳地区的产业合作与融合发展。在贸易领域,广东自贸试验区通过创新通关模式,实现了粤港澳大湾区内货物的快速通关。例如,“港车北上”“澳车北上”政策的实施,便利了港澳地区的车辆进入内地,促进了粤港澳大湾区内的贸易往来。在金融领域,广东自贸试验区积极推动跨境金融创新,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理财通等业务试点,为粤港澳大湾区内的企业和居民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服务。产业合作方面,广东自贸试验区吸引了大量港澳地区的企业投资,特别是在高端制造、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等领域。例如,香港的一些科技企业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设立研发中心,利用内地的产业配套和人才资源,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推动了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升级。
天津自贸试验区则在融资租赁、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在融资租赁领域,天津自贸试验区创新监管模式,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吸引了众多国内外融资租赁企业集聚。截至2024年,天津自贸试验区已成为全球第二大飞机保税租赁聚集地。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天津自贸试验区依托当地雄厚的制造业基础,吸引了一批外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投资建厂。这些企业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与当地企业开展合作,提升了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整体水平。
深化改革再出发
商务部表示,将持续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进一步提升外资吸引力。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方面,将在实施好现有试点措施的基础上,及时开展总结评估,将具备条件的措施尽快推广至其他自贸试验区。同时,加强规则前瞻性研究,继续主动开展新的试点试验。例如,在货物贸易领域,探索进一步提高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措施,如优化海关监管模式、降低贸易壁垒等;在服务贸易领域,加大服务业开放力度,拓展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在数字贸易领域,深入研究跨境数据流动规则,推动数字经济国际合作。
在制度创新方面,通过制定出台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政策文件,明确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目标定位,围绕贸易、投资、数据、金融、人才、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开展新一轮系统性、集成化改革赋权。集中推出一批引领性、集成性改革举措,推动解决科技创新、数据流动、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等重点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例如,在科技创新领域,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大对科技型外资企业的扶持力度;在数据流动领域,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探索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有序路径;在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支持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型贸易模式的发展,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多的业务发展机会。
在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方面,支持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围绕生物医药、海洋经济、大宗商品贸易等重点领域,开展全链条集成创新,更好服务国家战略。跟踪研究自贸试验区新兴产业,推动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例如,在生物医药领域,鼓励外资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加强与国内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共同开展创新药物研发和生产;在海洋经济领域,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海洋装备制造、海洋新能源、海洋渔业等产业,打造海洋经济创新发展高地;在大宗商品贸易领域,完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提升我国在国际大宗商品市场的定价权和话语权。
此外,商务部还将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在支撑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和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通过加强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丰富自贸政策应用场景,促进特色产业开放发展和协同布局,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壮大现代产业发展新动能。
自贸试验区在吸引外资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一系列政策举措为外资企业在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多地自贸试验区的积极实践也为吸引外资探索出了宝贵经验。未来,随着商务部持续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进一步提升外资吸引力,自贸试验区有望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全球投资的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