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财经】近日,据齐鲁壹点报道,理想汽车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对山东临沂的一家汽车贴膜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索赔总额达到120万元。该公司被告称其企业名称中的“理想”二字侵犯了理想汽车的商标权,并要求其停止使用相同或相似的企业标识,更改企业名称,并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制止侵权所需费用。然而,此案引发了广泛争议。
被告方朱裕昊对120万元的赔偿请求感到困惑,他认为自己从事的汽车贴膜业务与理想汽车销售业务并不在同一个领域,自己的企业名称早在理想汽车成立之前就存在了。许多网友也对理想汽车对此案的索赔金额表示质疑,认为即使存在侵权行为,提醒并要求修改企业名称就已足够,无需索赔120万元。
在网上,许多网友纷纷在理想汽车的直播间和官方账号下留言,吐槽理想汽车的维权行为,并做出讽刺的评论。网友们认为,“理想”属于通用词汇,不应被单独注册,否则其他人就不能使用该词汇了。
理想汽车方面表示,目前该案正在提交法院审理,相信法院会根据事实依法公正地作出判决。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指引,市场主体在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商标时应避免不当注册和使用行为。同时,他们还应主动避免与他人的权利相同或相似的标志,以免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根据律师的意见,如果朱裕昊的商标使用在先,并且能提供已经产生一定影响力的证明,法院可能会认定他有继续使用商标的权利,但可能会要求他增加适当的区别标识,以保护商标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该案引发了关于商标权保护的广泛讨论。在处理类似争议时,需要在尊重法律的同时,也要尊重市场秩序和公众对常理的认知。对于这个案件,网友不太支持理想汽车的索赔行为,认为其过于以大欺小,不符合企业的格局与风度。该案的最终结果还需等待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