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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严惩卷款跑路!最高法发布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司法解释

IP属地 北京 编辑:任飞扬 ayaya爱娱乐 时间:2025-03-18 06:00:18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并促使经营者诚信经营,最高人民法院于3月14日发布了有关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的司法解释。这一解释旨在完善相关裁判规则,增强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具体内容将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越来越普及,健身卡、理发卡、培训班费用等已成常见消费方式。然而,预付式消费也带来了许多问题,比如商家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令消费者防不胜防。针对这一现象,司法解释提出了一系列细化措施,尤其在“卷款跑路”和“霸王条款”方面做出了严厉规定。

在防止商家“跑路”方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一旦商家收取了预付款却停止营业,并恶意逃避消费者退款请求,法院应当支持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如果经营者涉嫌犯罪,法院则应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此外,商场出租方也需对租赁场地的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避免被利用逃避责任。司法解释特别提到,有些“职业闭店人”恶意协助经营者逃债,甚至诱导消费者充值进行诈骗行为。对此,司法解释予以惩治,并通过典型案例揭示了相关违法行为。

对于“霸王条款”,此次司法解释规定了多项权益保护措施。如会员卡一旦办卡后无法退卡、不允许转让,甚至丢卡不能补等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此外,消费者在符合特定条件下,享有转让预付卡、解除合同及七日无理由退款的权利。若消费者因健康原因导致合同履行不公平,亦可解除合同。司法解释同时指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后七日内可要求退款,但如果消费者已对商品或服务充分了解,则不适用此规则。

典型案例中的黄某因培训地点更换而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并获得退款,正是这一司法解释的体现。法院支持了消费者的诉求,判决公司返还培训费,进一步明确了消费者在面对经营者“迁店”行为时的法律保护。

在证据问题上,司法解释也作出详细规定。消费者若未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法院将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同时,若经营者未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可支持消费者的主张。

最高法在此次司法解释中,不仅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着眼于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防范滥用权利的行为。该司法解释强调,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原则,都将受到制约。无论是经营者“薅羊毛”,还是消费者滥用退款权利,法院将坚决遏制此类不诚信行为。

陈宜芳法官指出,人民法院将通过此司法解释,增强消费者的信心,改善市场环境,推动经营者在更加诚信的环境中开展交易,最终实现诚信守诺的良好局面。

新华社客户端

记者:冯家顺 罗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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