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办、国办联合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方案要求以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
“以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一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抓住增收减负、高质量供给和优化消费环境三个目前阻碍消费振兴的关键环节,可以说是切中肯綮。也正因为如此,方案从城乡居民增收开局,让提振消费的行动宗旨正本清源。
手里有粮,心里不慌。提振消费,首先得正视提振收入、稳定预期的现实需求。普通国民对于消费参与、特别是大宗商品参与的意愿,源自对自身及其家庭稳定、可持续收入的预期。有恒产者有恒心,人们的消费水平往往也与其收入水平正相关,提振消费先从提振收入、恢复信心开始,可以说是务实的思路,只有服务于“民”,才能让老百姓敢消费、愿消费。
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以及农民增收、账款清欠等具体性推动,均需对子目标有足够清醒的认知和足够务实的举措。比如在“结合形势变化加大就业支持力度,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广东日前就推出“百万英才汇南粤”春季大型综合招聘,上千家单位、超5万个岗位,吸引境内外近2000所高校近12万名求职者参与。那一份份“令人心动的offer”,释放出“东西南北中,发展到广东”的南粤魅力。
提振消费,不再仅是直来直去的消费意愿刺激,而是立足提升消费能力,首先则是稳住就业市场,释放充足的就业需求。如专家分析,对于经济增长来说,不仅是需求带动,更重要是产业带动,消费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内在动力。只有经济繁荣,才有消费信心,而反过来,积极的消费也可以为经济有序增长注入强心剂。
纵观此番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排兵布阵,不难看到以消费为主线牵起的,是全民公共福祉的整体提升,是社会治理能力、服务能力的全面优化,需要政府系统各部门、各地方的高效协同与有效响应。从生育养育保障到教育支撑,从医疗养老到扶贫济困,从文旅到商贸服务……提振消费行动需要让普通国民的社会福利权益得到真正保障和有效落地,社会治理的触角就得能到达最具体的工作、生活场景,有效干预、积极鼓励。
消费环境的改善同样是一个系统工程。方案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同时明确要求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这其中所需要的系统性协调,可能就不是孤立的几个用人单位可以独力实现的目标。未成年人有了春秋假,就得给足家长适时规划、调整各自假期的空间。一个环节出问题、没到位,就有可能导致连锁反应。也正因为如此,提振消费、改善消费环境的行动就得有整体性的协同。
更进一步说,提振消费,也迫切需要高质量的消费供给和高水平的消费环境。打通各类消费场景和优化各个消费环节,对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就有了高标准的严要求。此前用压缩甚至剥夺本地居民出行意愿的方式,为外地游客让出文旅空间,可能就不算是可持续的“宠客”姿势。再以演出市场的行政审批为例,方案提出严格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推行“一次审批、全国巡演”,就将极大便利演出举办、压缩人为设限空间,告别此前一场巡演需要在每个城市走一遍流程、送一圈门票的局面。提振消费,也可以在点滴处改善营商环境、提高地方治理能力。
消费提振的是信心,立足的是当下,照亮的是未来。消费可以是一面镜子,照出时代的发展前景,照出全民的精神面貌。有理由期待,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能成为全民福祉的一次大提升、治理能力的一场大改观、营商环境的一轮大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