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晚间,三角防务(300775)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严建亚、虢迎光、严健、刘家骏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收入核算与相关内控管理不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披露股价触及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等问题。
一、收入核算与相关内控管理不规范
(一)部分产品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公司2023年销售的部分产品,在控制权未转移的情形下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中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四条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特殊业务模式下收入确认的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且收入政策披露不完整。公司生产的个别定制化产品存在因客户场地有限暂时存放在公司情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在2023年财务报告会计政策中列明该模式下收入确认具体时点及确认条件,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充分;二是未严格针对该模式建立相关的财务核算内部控制体系;三是双方未通过合同等方式对该模式下具体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形式要件存在瑕疵。上述事项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及《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不规范
公司存在将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非募集资金户进行现金管理情形,2023年末部分募集资金及相关理财收益未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导致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募集资金余额及募集资金存放状态披露不准确,上述事项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五条、第十二条第一款及《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
公司筹划决策2022年股票定向增发期间,未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四、未及时披露股价触及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公司股票价格在2024年多次触及公司可转债“三角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件,但未按规定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亦未按规定在债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召开董事会决议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严建亚、总经理虢迎光、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严健、董事会秘书刘家骏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严建亚、虢迎光、严健、刘家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三角防务主营航空、航天、船舶等行业锻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19年5月登陆深交所创业板。
业绩方面,三角防务2021年至2023年营收和净利润均保持高速增长,其中,期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12元、6.25亿元、8.15亿元,同比增长101.70%、51.51%、30.39%。但同期毛利率逐年下滑,从2021年的46.66%降至2023年的43.70%,2024年前三季度进一步下降为30.28%。
进入2024年,三角防务业绩骤然失速,净利润同比“腰斩”。
据三角防务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归母净利润3.5亿元至4.5亿元,同比下降44.75%-57.03%;扣非净利润预计3.01亿元-4.01亿元,同比下降47.77%-60.8%。
对于公司业绩变动,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航空锻件市场需求不及预期,订单量受到冲击;另一方面是客户对以前年度已售产品价格调减,冲减了2024 年的收入,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4800万元, 成为业绩下滑的 “罪魁祸首”。
受业绩预告大幅下滑影响,近期三角防务股价疲弱,3月14日收报25.38元/股,较2024年高点已跌超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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