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新金融 » 正文

未名医药拟签署5397.8万元买卖合同,公司已被罚股民可索赔

IP属地 北京 编辑:沈瑾瑜 雷达财经 时间:2025-03-13 18:30:19

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3月12日,未名医药发布关于拟签署《买卖合同》的公告。

未名医药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买卖合同〉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山东衍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衍渡”)与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苏豪”)签署《买卖合同》,向江苏苏豪采购山东未名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重组人神经生长因子滴眼液生产车间所需配储液系统及层析系统、填料与反应袋等。

为向公司现有管线产业化提供硬件保障,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买卖合同》签署及执行相关的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合同》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5397.8万元。其中,填料与反应袋总价款为人民币1399.8万元;配储液系统及层析系统等总价款为人民币3998万元整。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

未名医药称,本次《买卖合同》的签署为公司现有管线产业化提供硬件保障,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风险提示显示,本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具体实施内容、进度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需视各方后续具体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严格把控《买卖合同》的履行和进度安排,积极推进有关事项的落实,并及时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未名医药曾因涉及信披违法违规问题被处罚。

此前在2024年8月2日,未名医药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未名医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非经营性关联交易。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及合同履行的重大进展。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部门决定:一、对未名医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10万元罚款。二、对潘爱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罚款。三、对罗德顺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四、对杨晓敏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五、对赵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六、对赵芙蓉、丁学国、徐若然、张一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七、对赖闻博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八、对方言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11月23日收盘时持有未名医药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未名医药成立于2000年,未名医药成员,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免责声明:本网信息来自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内容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全站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