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3月12日,江苏吴中发布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显示,江苏吴中于2025年2月27日披露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公司将每周披露1次风险性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或“吴中进出口”)收到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衡东检察院”)起诉书(衡东检刑诉[2024]Z1号),认为进出口公司及时任进出口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锋在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协助林锡钦等人实施骗取出口退税,衡东检察院以骗取出口退税罪(从犯)追究进出口公司及杨锋刑事责任。
相关案件发生在2011年至2018年期间,案发后,吴中进出口、杨锋均已自愿退缴非法所得至衡东县公安局。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关注到医美产品AestheFill合作方近期拟股权转让事项。根据公司与Regen Biotech,Inc、DaCe International Medical Co.,Ltd.签署的相关协议,公司拥有AestheFill在中国境内的独家代理权有效期至2032年8月28日。目前,上述代理权没有变化,AestheFill(艾塑菲)销售正常。2024年前三季度,AestheFill(艾塑菲)销售收入1.95亿元,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11.86%。公司将就AestheFill中国境内代理权的可持续性积极与Regen Biotech,Inc及相关方保持沟通,相关事项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到2025年2月26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5年2月26日收盘时持有江苏吴中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江苏吴中参与招投标项目5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6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