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丨陆烁宜
编辑丨郑琳
1月24日,有着“江苏胖东来”之称的江苏宏信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信超市”)第二次向港交所递表,重启港股IPO之路。
招股书显示,根据国家统计局及独立市场研究及顾问公司HCR慧辰的数据,自2017年以来,全国连锁超市零售销售额整体呈下滑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宏信超市还频频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内忧外患”之际,该公司大幅削减六成门店,零售业务不断开“倒车”。
3月5日,就业绩波动、毛利率持续下降、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激增,以及曾违反食品安全法被罚、门店数量收缩却募资扩店等问题,时代商业研究院向宏信超市发函并致电询问。3月13日,时代商业研究院多次致电该公司,但电话未能接通。截至发稿,对方仍未回复。
门店数量削减241家,零售业务收入三连降
招股书显示,受到经济环境变化、直播带货和电商抢占市场份额等因素的影响,据国家统计局及HCR慧辰的数据,2017—2023年,全国连锁超市零售销售额整体呈下滑趋势,其间年复合增长率为-1.28%。
在这一背景下,有着“江苏胖东来”之称的宏信超市,不得不大砍门店数量。
2022年6月29日,宏信超市微信公众号“宏信龙”发布的一则名为《强势种草|7月头等大事,躺赢攻略!》的促销广告显示,该公司的直营店数量高达400家。
而招股书显示,截至最后可行日期(2025年1月15日),宏信超市共经营159家零售店铺及2间商城,其中包括52家超市和107家便利店。可见,跟2022年6月底相比,该公司门店数量减少了241家,降幅达到60.25%。
招股书显示,2021—2024年前三季度(下称“报告期”),宏信超市的零售业务收入分别为8.89亿元、7.88亿元、6.89亿元、4.18亿元。由此计算,2022—2024年前三季度,其零售业务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11.32%、-12.60%、-20.34%,呈持续下滑趋势,且下滑幅度不断扩大。
其中,报告期各期,超市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47亿元、3.90亿元、3.84亿元、2.23亿元,便利店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3亿元、1.18亿元、0.94亿元、0.40亿元,商城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92亿元、1.05亿元、1.39亿元、1.00亿元。超市和便利店的销售收入整体均呈下滑趋势,而商城的销售收入则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
食品抽检不合格问题频发
连锁超市的门店数量越多,对于门店的管理能力和货源的甄别能力要求就越高。
然而,报告期内,宏信超市多家门店因销售的产品经食品抽检不合格而被通报。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官网2021年2月5日公开的《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扬江小综罚字〔2021〕4003号)》显示,2020年11月25日,扬州市市监局对宏信超市江都小纪分店销售的“步步糕”进行抽检,结果显示,被抽检的“步步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江都小纪分店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构成经营食品添加剂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对此,扬州市市监局对其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2021年10月11日公开的《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扬江小综罚字〔2021〕4013号)》显示,2021年7月30日,扬州市市监局对江都小纪分店的“生姜”进行抽检,结果显示,被抽检的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江都小纪分店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构成经营食品添加剂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对此,扬州市市监局对其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另外,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官网2022年9月30日、12月9日,以及2024年9月3日披露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显示,宏信超市江都佳源店销售的豇豆、江都二姜店销售的砀山梨、江都邵伯店销售的标称扬州鸿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代用茶)检验结果均为不合格。
此外,招股书显示,2022年,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当地政府机关(客户G)曾向宏信超市进行采购,为受疫情影响的居民提供生活辅助用品。其中,宏信超市从名为“夏邑县汇龙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涉嫌供应商”)采购的粉丝被曝出是由个人冒用其他制造商的名称和生产地址制造,食品标签包含虚假资讯,并侵犯了著名商标。
最终,宏信超市不仅召回了该批粉丝并公开道歉,而且还被上海市闵行区市监局认定为存在未能核实批号、商标注册及标签信息真实性的问题,其被罚款37万元。
免责声明:本报告仅供时代商业研究院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反映报告发布当日的观点和判断。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时代商业研究院”,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