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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护农助耕 化肥产品消费提示

IP属地 北京 编辑:顾雨柔 时间:2025-03-13 00:00:32

(广西市场监管)

阳春三月,春耕备耕好时节。为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正确购买肥料,避免购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产生消费纠纷,特作如下消费提示。

01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不要购买无证照销售点或流动商贩的肥料。通过网络采购肥料,要谨慎选择商家,在正规网络平台购买,非正规渠道流通的肥料,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不乏假冒伪劣产品,其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格,广大消费者切勿贪图便宜,上当受骗。

02

索票索证,留样维权

在购买肥料时,向商家索取购物凭证,肥料使用后,留存包装物和少量样品,以便在产生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03

查看肥料产品检验报告

在购买肥料时应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肥料产品检验报告,并可按包装上的联系方式核实生产者的合法性及产品的真实性。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应向农资生产者、检测机构或技术服务部门咨询。

04

查看商品包装标识

肥料产品的包装标识是确认其质量的重要依据,应详细标注相关规格、成分和使用说明等信息。注意查看农资产品包装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具体包括∶产品名称、商标、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肥料登记证号及安全和警示说明等。不要购买“三无”农资商品(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厂家)。

肥料包装标识轻松看

01

产品夸大表述

肥料名称中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如高效、特效、全元、霸、王、宝等字样的请谨慎购买。

02

产地标注不规范

进口产品包装上未标注或使用简称标注原产国/地区名称以及国产肥料冒充进口肥料的,都不符合肥料包装标识的国家标准,应谨慎购买。

03

执行标准和肥料通用名称不符

04

混淆总养分概念

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382《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中规定不应以“总有效成分”“总含量”“总指标”等与总养分相混淆。氮含量以N计,磷含量以P2O5计,钾含量以K2O计,肥料包装标识不符合以上规定的都属于蓄意误导消费者,很有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产品质量没法得到保障。

05

含量“注水”,低质高价

硫酸钾、氧化钾此类产品包装标识名称为“硫酸钾、农用硫酸钾”,但产品养分含量标识为硫酸钾(硫酸钾≥51%)不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钾含量以K2O(氧化钾)的含量来标识。此类产品实际氧化钾含量仅仅在25%左右,远远低于硫酸钾国家标准最低要求(合格品要求氧化钾≥45%),以此误导消费者高价购买劣质、不合格产品。

06

模糊成分,误导消费

此类包装产品以“晶体钾、水溶钾、滴灌钾、钾硫肥”等命名但未写清产品的真实成分。大多产品主要以氯化钾为原料掺杂少量其他成分,刻意在包装袋上规避是氯化钾产品的事实,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都没有规定的名称误导让种植户或者渠道商把氯化钾当作硫酸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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