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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终止!核心产品未布局纯电动汽车领域,连续三轮首个问题指向技术创新性及业绩成长性

IP属地 北京 编辑:柳晴雪 汉鼎咨询 时间:2025-03-12 12:01:38

连续三轮监管都对其技术创新性和业绩成长性提出了疑问,且都是在问询函的首个问题列出。

此外,公司研发费用归集准确性及相关募投项目商业化前景也被追问。

因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动申请撤回上市/保荐申请,3月8日,深交所审核动态官网更新公告了关于终止对江苏毅合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毅合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毅合捷本次创业板IPO申报于2023年6月28日获交易所受理,2025年2月17日完成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答复并挂网公布。半个多月后,公司上市进程因主动撤回宣告终止。

值得一提的是,从沪深交易所审核官网近期更新的问询动态来看,全面注册制实施以来已很少有企业上会前被追问到第三轮了,毕竟问询轮次越多,可能说明企业的问题越多,或者在一些核心关注点上的答复说明未能令监管打消疑虑。

结合毅合捷创业板IPO的申报材料、审核问询函等内容来看,连续三轮监管都对其技术创新性和业绩成长性提出了疑问,且都是在问询函的首个问题列出。此外,公司研发费用归集准确性及相关募投项目商业化前景也被追问

核心产品主要用于燃油车或混动汽车

新能源快速发展背景下监管三问成长性

申报材料显示,毅合捷的主要产品为涡轮增压器及机芯,主要面向境外汽车后市场。受益于过去10年全球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涡轮增压器装配率的快速提高以及车龄增加使涡轮增压器的替换率大幅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呈快速增长趋势。

2021至2023年,毅合捷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99亿元、5.43亿元及6.31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808.05万元、9063.79万元及1.07亿元,业绩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毅合捷除涡轮增压器后市场相关产品外,还生产混动汽车专用涡轮增压器产品以及氢燃料电池空压机产品。但涡轮增压器主要用于燃油车或混动汽车,纯电动汽车没有涡轮增压器的需求。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及纯电动汽车市场份额的提升,公司主营产品涡轮增压器的市场空间或面临逐渐收缩的情形。

因此,深交所连续三轮就公司技术创新性及业务成长性展开问询时,都对毅合捷收入和业绩增长的驱动因素及其持续性提出了疑问

首轮问询中,监管要求毅合捷说明目前市场上主要的涡轮增压技术分类及市场占有率情况,其涡轮增压器及机芯是否属于标准化产品,说明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空间情况。并结合公司涡轮增压器及机芯产品在境内外市场的竞争格局、市场容量及未来增长空间、市场占有率、市场主要参与者及其产能、销量等,说明发行人在行业的市场地位、核心竞争力等方面与主要竞争对手的差异情况。

此外,针对公司除涡轮增压器后市场相关产品之外涉及的混动汽车专用涡轮增压器产品以及氢燃料电池空压机产品,监管在该轮问询中要求毅合捷说明PHEV混动汽车及氢能源汽车在我国的发展现状,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主流技术路线,并进一步说明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客户的拓展情况,未来成长性情况。

根据问询答复内容,涡轮增压器属于涡轮增压发动机系统的核心部件,基于过去10年前装市场涡轮增压器快速增长,未来涡轮增压器后市场潜力较大,毅合捷聚焦于增压技术的研发及应用,暂未有拓展涡轮增压发动机及除增压器以外其他核心系统部件的计划。涡轮增压器后市场以前装市场为基础,其发展滞后于前装市场8-10年,公司市场占有率较低,不存在市场空间受限的风险。其它产品方面,PHEV混动汽车属于新能源汽车主流技术路线之一,氢能源汽车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有望成为新能源汽车主流技术路线之一,公司在 PHEV 混动汽车及氢燃料电池领域公司已取得了部分项目定点或订单,但尚未实现量产。

但上述答复中,“滞后前装时长8-10”年的说法未能体现出公司产品在涡轮增压器后市场这一细分领域的竞争力及该领域的市场空间。因此,第二轮问询中深交所也围绕这一点提出了更多疑问,要求毅合捷更新近年来全球车用涡轮增压器技术产品的市场份额情况,截至目前全球涡轮增压技术的主要技术路径和发展趋势,说明公司目前核心技术水平、技术储备与涡轮增压器市场前沿技术是否存在差距,是否仅为前装市场8-10年前的技术水平。市场空间方面,监管要求其通过公开数据查询欧美市场现有存量汽车的数量、存量汽车中使用涡轮增压发动机的数量及比例,并说明我国目前涡轮增压器后市场的竞争格局情况,基于欧美市场的情况,测算我国未来涡轮增压器后市场的发展趋势,综合说明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空间情况。

答复上述问题时,毅合捷称“公司技术储备与涡轮增压器市场前沿技术不存在差距”,公司涡轮增压器相关核心技术要优于国家标准或达到主机厂要求标准,具有先进性。公司技术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并非仅为前装市场8-10年前的技术水平。目前我国乘用车涡轮增压器后市场规模相对较小,商用车涡轮增压器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非前装品牌公司的竞争主要为价格竞争;公司未来有望受益于涡轮增压器后场整体增长及市场份额上升的双重影响,主营业务市场空间较大。

上述答复中,毅合捷的解释还是集中于产品总体市场规模,而非针对性充分说明自身所属细分市场对应的市场规模及占有率。此外,对于公司收入和业绩增长的驱动因素及持续性,前两轮答复中也未明确说明

第三轮问询时,深交所提出了更为具体且细化的问题,要求毅合捷说明产品所属细分市场的涡轮增压器整机和机芯总体的市场空间和规模,公司及竞争对手在内的市场参与者产销规模及市场占有率。并结合全球整车出货量下降、纯电新能源车无需使用涡轮增压器等背景,明确并针对性披露公司收入和业绩增长的驱动因素及其持续性。说明纯电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及增速、渗透率变化对公司成长性、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披露公司参与国际竞争主要依靠价格优势还是技术创新

对此,毅合捷解释称公司成长性主要来源于两方面,即涡轮增压器及空压机市场发展和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是国内少数能批量生产乘用车涡轮增压器的厂商,并已经获得国内领先厂商的定点。与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的创新性和技术优势壁垒主要体现在公司在后市场针对不同乘用车应用工况的开发能力、高效研发能力,以及柔性运营管理模式壁垒。公司参与国际竞争是依靠技术、销售、管理及制造等多方面综合优势,不是仅依靠价格优势或技术创新优势。而电动汽车销量及渗透率的增长,短期内对公司成长性、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为应对电动汽车销量及渗透率增长的长期不利影响,公司以汽车后市场涡轮增压器业务为基础,积极拓展增压技术在新能源汽车、氢能领域的创新应用。

单从上述答复内容来看,尽管毅合捷在多轮问询中强调公司技术具备先进性及竞争力,但在纯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行业趋势下,公司核心产品的未来市场空间究竟如何,公司经营业绩是否可持续,是监管最为关心的问题。此外,对于公司积极拓展的混动、氢能领域,由于其中氢能源汽车尚处于起步阶段,且发行人在这两个领域尚未实现量产,仍有不确定性,或也无法让监管全面认可公司未来业绩的可持续性。

此外,毅合捷本次IPO项目拟募资7.12亿元,分别投向增压器及核心部件扩产项目、氢燃料电池BOP系统零件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而在新能源汽车市占率逐年提升,且监管本就连续多轮对公司涡轮增压器及相关产品未来市场空间提出质疑的情形下,公司募资扩产的计划引起了监管对产能消化风险的关注。同时,另一建设项目也因氢燃料电池行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政策及市场存在不确定性

首轮问询中,深交所也曾就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是否有足够的市场消化空间,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提出疑问。对此,毅合捷在答复中称募投扩产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具有足够的市场消化空间,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较低。而公司氢燃料电池BOP系统零件产业化建设项目确实存在募投项目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持续低于可比公司

研发费用准确性及募投商业化前景被追问

除所在细分领域的市场空间外,监管对毅合捷的研发创新能力及研发费用归集准确性也提出了疑问。

招股书显示,2021至2024年上半年,毅合捷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86%、4.63%、4.76%、4.38%,持续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4.62%、5.43%、4.94%、4.89%的均值水平。

此外·,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3年这五家可比公司的研发人员数量除邦德股份外都超过100人,邦德股份研发人员数量73人而毅合捷同期研发人员数量仅为65人,在同行中排名垫底。

研发投入及研发人员均落后于同行的情形下,首轮 问询中深交所要求毅合捷说明研发方向与主营业务关联性,研发成果是否具备创新性,氢燃料电池研发与行业研发方向是否契合,是否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实现收入的现实可行性,以及研发费用项下外购服务支出的性质,2022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各类期间费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期间费用归集确认是否完整。

毅合捷答复称,公司在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空压机领域投资较大,战略重点布局的产品。报告期内,相关研发费用合计为1,994.57 万元,未来将持续加大投入。而由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也包括氢燃料电池BOP系统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且燃料电池汽车尚处于起步阶段,整体规模较小,公司在氢燃料电池领域空压机研发项目下新研发的产品共实现销售收入57.12万元,金额较低。监管在第二轮问询中要求其说明在无量产产品、下游终端燃料电池汽车市场容量较小、客户收入规模较小的情形下,仍募集资金新建氢燃料电池BOP系统零部件生产线的原因,并披露募投项目产品是否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实现收入的现实可行性,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审慎合理性,是否存在需求不足、产能过剩情形。

同时监管还问询了2022年新增较多委托第三方开发用于氢燃料电池的空压机技术而非自研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具备氢燃料电池空压机技术积累、研发实力,是否具备创新性;外购服务费的交易标的及研发成果转化情况,是否存在突击增厚研发投入的情形

根据问询回复,除招股书内风险提示披露了公司氢燃料电池 BOP系统零件产业化建设项目可能存在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的情形,导致募投项目产能无法消化外,对于委托第三方开发技术的原因,毅合捷解释称系公司经营战略和长远发展需要发生,外购服务费对手方主要系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高校、研究院等机构,委外研发有助于发行人节省研发时间,提高研发效率,同时又可以依托在特定领域更有经验的研发团队,通过其研发能力改善、加快空压机研发项目进度,相关委外研发工作具备商业合理性及必要性。

此外,第三轮问询的最后一个问题也是关于公司研发费用准确性。对于公司自有模具存在研发与生产共用的情形,以及与部分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产品研发知识产权归属于客户,但毅合捷各期定制化研发金额较少且毅合捷将定制化产品相关投入计入研发费用而未计入合同履约成本的情形,深交所不要求其说明定制化研发投入归集准确性,和将定制化研发相关支出计入研发费用而未计入营业成本的会计处理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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