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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挖人是小偷行为”,董明珠的人才观该更新了

IP属地 北京 编辑:钟景轩 胡思侃 时间:2025-03-05 08:30:45

文|半糖可乐

近日,董明珠在一段访谈中明确表示,不赞成通过“挖人”的方式获取人才,并将这种行为比喻为“小偷行为”。她认为,一个企业花费精力和资源培养出来的人才,如果被其他企业轻易挖走,这不仅对原企业造成伤害,也反映出挖人方在道德层面的缺失。

没有哪个企业老板,会喜欢自己培养的人才被对手挖走。但是不管你喜不喜欢,企业间正常的人才流动,是现代商业社会的一种客观现象,怎么“留人”“用人”,也是企业管理要解决的课题。把人力资源的流动称作“小偷行为”,是对市场优化人才配置这一基本原理的误读,是把市场竞争道德化。

对于董明珠的这段话,有人玩梗吐槽说,担心员工被人挖走,那“要不要找一找自己的原因,这么多年了,员工工资涨没涨?有没有给员工更好的福利和关怀?”这些话戳中了要害,企业要留下人才,靠的既不是画大饼,也不是一味要求员工奉献,更不是情绪化的道德绑架,而是人尽其才和良好的福利待遇。

换言之,员工不是签了卖身契的奴隶,一辈子只能在一家企业工作。人往高处走,如果别的企业能给更好的薪酬待遇,只要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员工自然有用脚投票的自由和权利。从企业的角度,自己培养人才合适,还是去外面高薪挖人划算,可以根据发展的需求做出选择,这是基于经济理性的行为,而非什么“道德层面的缺失”。

从更宏观的层面来说,劳动力是生产力三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人才自由流动,让人才去更能发挥效能的地方,企业和人才互相契合,更有利于社会创新和生产力的解放。

这些年董明珠在公开场合,不止一次表露过她对企业挖人、员工跳槽的反感。比如她曾建议立法对员工的跳槽行为收取培训费,因为“我培养了你,我付出了那么多财力、人力、物力和时间,你拍了屁股就走了,那你下一个单位最少要赔偿我的培训费”;她说一概不要家电行业跳槽来的人,因为忠诚是第一品质。

董明珠为何如此反感员工跳槽?可能要从她在格力的经历中找答案。

《董明珠传》提到,1994年秋天,格力电器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当时董明珠还只是公司经营部部长,因为格力要降低销售人员的待遇,引发公司员工不满,导致十几名销售骨干带着部分经销商突然“集体辞职”转投竞争对手,这被形容为格力的灭顶之灾。

有过这样的切肤之痛,能理解她对企业挖人的抵触。但这段经历也恰恰说明,人才的外流与薪酬待遇有直接关系。而且,在外人看来,只要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别的企业去格力挖人,格力也可以招揽别的企业的优秀人才。如果格力自己将“不挖人”作为信条,人才单方面地往外流动,管理者确实会感觉很吃亏。

但还是那句话,企业要想留下人才,得建立尊重员工的管理制度,用丰厚的薪酬待遇回馈人才。如果企业两方面都做得不错,员工还是要走,也没关系。很多公司都欢迎老员工返岗,有的人想换个环境,出去走了一圈后,发现老东家更好,选择回到原岗位。折腾了一圈后,他们对企业的忠诚度会更高。管理者心态更开放些,说不定更能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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