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讯(记者 夏淑媛)“推动我国多支柱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要让市场敢于开发终身给付型的养老保险产品,还得把长寿风险管理机制引进来,同时把长寿风险分散、转移出去。”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
随着社会经济和医疗技术的进步,人均寿命越来越长,特别是在年龄到达一定阶段以后,人们的患病概率呈现激增的趋势,我国养老金及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均面临支付压力,系统性长寿风险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据悉,今年两年,孙洁带来多份提案。其中,在加快推动我国多支柱养老保障事业发展方面,孙洁建议加快长寿风险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尽快编制标准化的死亡率改善指数,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基差风险,为长寿风险证券化产品提供合理定价的基础。同时,孙洁建议发挥区位优势,培育长寿风险债券交易市场,通过长寿风险再保险手段及金融衍生工具,构建长寿风险对冲机制。
:为什么人类一直追求的“长寿”,现在被加上“风险”的后缀?
孙洁:长寿风险是指实际寿命超过预期寿命,给养老金支付带来的一种压力
自古以来,长寿一直是人类不懈追求的目标。然而伴随着活得太老,但储蓄太少,花钱太快,长寿无论对个人、家庭还是国家而言都是巨大挑战。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测算,2010-2050年,如果人均寿命超过预期寿命3年,由此带来的额外养老金支出将高达GDP总额的1%-2%。
从这个意义出发,孙洁表示:“所谓的长寿风险,是指人们的实际寿命超过预期寿命,给养老金支付带来的一种压力。”
在她看来,长寿风险存在于个体和宏观两个层面。个体层面的长寿风险是指人们的实际寿命高出预期,从而导致个人退休后财务准备不充分而产生的收支缺口。
“即人还在,钱没了的问题,风险不在于长寿,而在于未富先老。”孙洁表示。
而宏观层面的“长寿风险”,则指相关养老保险计划需要延长养老金的支付期,未来的实际支付可能高于目前对未来人均寿命估计而作出的预测。
孙洁介绍,从国际经验来看,在人口老龄化趋势下,实际寿命会在一定比例或范围内超过人均预期寿命,而商业养老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参数通常以人均预期寿命为参照,这种情况下,养老金持续支付将会面临一定的财务或财政风险。
据权威人士撰文而成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指出,在现行制度框架下,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计到2029年当期将出现收不抵支,到2036年左右累计结余将告耗尽。多家专业机构的研究也预测,距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耗尽仅剩10年左右的窗口期。
而当前社保缴费正面临艰难抉择,上涨是制度要求,下调是企业呼声。面对养老金收支天平两端的缴费者和基金管理者之间的张力,如何让长寿不会变成负担,这个并不新鲜的问题正等待着行业交出答卷。
:正在构建中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能否应对长寿风险问题?
孙洁:目前长寿风险主要聚集在第一支柱,相应分散转移机制在我国尚处空白
在人口老龄化趋势下,如何管理长寿风险成为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挑战。
由于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不平衡,具体表现为基本养老保险一支独大,第二支柱覆盖率低,第三支柱刚刚起步。因此,目前长寿风险主要由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承担。
2022年11月25日,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启动。孙洁表示,作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个人养老金制度目前税优政策只涉及6500万左右的纳税人群,不足劳动人口的10%,制度惠及面有限。从产品形态来看,面向个人销售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也以中短期为主。
“在长寿风险管理、分散和转移机制没有建立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开发终身给付型的养老金,往往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孙洁表示。
一方面,随着参保人群死亡率下降,平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可能引发保险公司产品定价风险。以年金保险为例,按照现在的年金表,假设目前平均预期寿命是85岁,再过10年延长至95岁,如果保险公司不按审慎的态度来评估长寿风险,经营年金保险可能会亏得一塌糊涂。
另一方面,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产品负债久期增加,这也意味着保险公司负债端受利率的波动影响更大,进一步加大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此外,为吸收长寿风险的最终损失,保险公司需保证一定的资本占用,将会影响公司盈利。
孙洁表示:“目前,长寿风险管理、分散及转移机制在我国尚处空白。要让市场敢于开发终身给付型的保障产品,还得把长寿风险管理机制引进来,同时把长寿风险分散、转移出去”。
按照海外经验,长寿风险互换(longevity swaps)与远期(q-forward)是国际上转移、分散养老金体系内长寿风险的手段之一。据悉,2020-2023年,欧美和新加坡、日本等通过互换、证券化方式分散长寿风险规模达1000亿欧元。
:针对长寿风险管理、分散及转移机制建设,你有哪些可行性建议?
孙洁:推动死亡率改善指数编制,培育长寿风险债券交易市场
孙洁建议,加快长寿风险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可构建标准化的长寿风险度量工具,由政府部门牵头制定出一套标准的死亡率改善指数。
具体而言,以社保数据为主,与医疗数据、保险数据相融合,对我国人口的死亡率变化情况进行统计和预测,制定出一套标准的市场化死亡率或生存率指数,最大限度地降低基差风险,为长寿风险证券化产品提供合理定价的基础。
孙洁介绍,长寿风险与死亡率改善指数息息相关。目前行业参照的人口死亡率相对静态,而动态的死亡率改善指数,通过提供一个公允的风险评估工具,将有助于保险公司将长寿风险向资本市场分散,更有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
据悉,目前许多国际化再保公司都有很强的意愿去承接长寿风险。一方面,大型再保公司有很强的死亡率经验分析能力,可以对未来的死亡率改善情况做更为精准的分析;另一方面,长寿风险相对于大型再保险公司来说也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对冲工具。
孙洁表示,通过孵化和培育相关债券交易市场,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可以将长寿风险转移给更为广泛的投资者,达到分散长寿风险的目的。
“可以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分区域、分阶段创新。”孙洁表示,国家已在上海建设国际再保险中心,上海又把国际再保险功能区放在了临港,一批差异化政策红利的释放,为我国推进再保险国际化,以及长寿风险管理、分散和转移机制建设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长寿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更是金融体系的一场协同发力。“如涉及证券类衍生金融工具的应用,需要政府、行业和机构多层面规划协同。”孙洁强调。
(记者 夏淑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