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3月2日,通过查询天眼查发现江苏吴中有天眼风险信息892条;涉诉关系5条。
值得关注的是,2月26日晚间,江苏吴中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92025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到2025年2月26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5年2月26日收盘时持有江苏吴中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注意到,2024年12月6日,江苏吴中发布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江苏吴中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杜若英的书面辞职报告,杜若英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杜若英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杜若英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杜若英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
鉴于杜若英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孙文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孙文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孙文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孙文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接替杜若英同时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在不久后的临时股东大会,孙文基成功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