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
证监会方面表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此类“害群之马”,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公开信息显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企业,成立于1992年,是黑龙江省第一家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民营企业,也是中国最早实行股份制改造并获准上市的民营企业之一。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金融、港口交通、新型城镇化开发四大产业板块。
2月8日以来,东方集团已连续披露多则公告,对公司被立案调查进行风险提示。
去年6月25日,东方集团收到债权人东辉公司的《重整申请告知函》,因公司未能清偿东辉公司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重整价值,东辉公司向哈尔滨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不过,因东方集团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该公司的重整也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
与此同时,东方集团的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已被轮候冻结。
据悉,截至2025年2月5日,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宏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润澜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1亿股,占东方集团总股本的比例为25.99%,上述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65亿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80.42%,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数量为7.68亿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80.71%。
不久前,东方集团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 公告显示,预计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8亿元到-12亿元,较去年同比亏损减少,主要原因为公司房地产业务同比大幅减亏;主营业务大米加工销售、豆制品加工销售业务实现利润情况较去年有所好转。
同时,东方集团公告称,受市场需求疲软、周边写字楼租金价格下降等影响,公司初步预计所持东方金融中心项目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值较去年有所下降,导致报告期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责编:陈丽湘
校对: 王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