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通过对“转转”(北京转转精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电诉宝受理的全年真实用户投诉案例大数据分析,公布了“转转”2024年电诉宝消费评级数据、年度投诉数据及典型案例。
据企业库显示,转转隶属于北京转转精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11日,法定代表人姚劲波。
一、转转用户投诉数据出炉:获8次“建议下单”评级
据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转转”共获得13次消费评级,8次为“建议下单”,4次为“谨慎下单”,1次为“不建议下单”,2024 年整体消费评级为“建议下单”评级 。
二、“转转”2024年度电诉宝投诉数据
2.1 消费问题分布
根据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转转”存在问题主要为商品质量(38.776%)、退款问题(24.490%)、霸王条款(8.163%)。
2.2 投诉地区分布
根据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2024年投诉“转转”的用户主要集中在广东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
2.3 投诉性别分布
根据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投诉“转转”的男性比例为69.388%,女性为30.612%。
2.4 投诉金额占比
根据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用户投诉“转转”的消费金额主要在1000-5000元(28.571%)、100-500元(16.327%)区间。
三、典型案例披露
用户称收货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商家拒绝退货
9月6日,湖北省梅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4年8月28日在转转平台购买了一台美的洗衣机,收货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与商家沟通后,商家拒绝退货,而转转平台也未积极处理问题,被指与商家沆瀣一气,拖延时间。消费者担心平台自动确认收货,导致权益受损,呼吁有关部门对这类不良商家和平台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其继续坑害消费者。
用户称转转平台“七天无理由退货”遭质疑:消费者退款难,投诉无门
9月9日,广东省郑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在转转平台购买手机后,因账号绑定的手机号已注销,无法退款。手机仍在门店未取回,多次与平台沟通无果。门店及线上工作人员均承诺联系,但三四天过去仍未解决。郑女士急需用钱,对平台互相推诿、拖延处理的行为感到不满。9月4日购买的手机至今未退货,所谓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形同虚设,郑女士呼吁大家谨慎在转转平台购物。
10月28日,内蒙古李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4年10月15日通过转转平台购买了一部vivox100手机,发现实物与检测报告不符,屏幕有气泡,边框有磕碰。与平台协商后,客服仅愿补偿50元,李先生对此不满,要求退一赔三,但平台推脱责任,未予处理。
用户称实物与检测报告不符,平台推脱责任
10月28日,内蒙古李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4年10月15日通过转转平台购买了一部vivox100手机,发现实物与检测报告不符,屏幕有气泡,边框有磕碰。与平台协商后,客服仅愿补偿50元,李先生对此不满,要求退一赔三,但平台推脱责任,未予处理。
用户称“转转”一直拖延不退款
11月22日,重庆市马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她于2024年5月16日在转转App上购买了一台价值5968元的苹果笔记本电脑。由于电池续航问题,平台补偿了310元。2024年5月16日,重庆马女士在转转App购买一台价值5968元的苹果笔记本电脑,因电池续航问题获310元补偿。8月初电脑无法开机,10月初无法充电,两次寄回平台维修并附检测报告。平台同意全额退款,但10月中旬因需拷贝资料和退出Apple ID,电脑再次寄回马女士手中。11月中旬电脑退回平台后,平台以未退出ID、邮寄时间过长等理由拒绝退款。
用户称退货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
12月12日,云南省杜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2024年12月9日在转转平台,下单租赁一台全新电脑雷神911plus2023,租金为每个月450,买断金额为8800。于2024年12月9日到签约合同,当天回家拆封后发现与杜女士预期不符。便在当日要求退货。仅拆封未使用。商家却以全新拆封为由不可退货,要求以合同为住需付高额违约金。
四、2024年全国数字零售消费评级榜出炉
在“2024年全国数字零售消费评级榜”中,途虎养车、找靓机、苏宁易购、蘑菇街、转转、微拍堂、有赞、唯品会、抖音、红布林获“建议下单”评级;京东获 “谨慎下单”评级;小红书、万表网、国美等获“不建议下单”评级;淘宝、店宝宝、交易猫、天猫、闲鱼、盒马、叮咚买菜、孔夫子旧书网、快手、拍机堂、爱回收、抖店、阿里巴巴、美团优选、朴朴超市、微店、二三良作、微信视频号等获“不予评级”评级。
网络消费纠纷调节平台“电诉宝”,携手“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即将发起“2025第十四届网络消费315调查行动”,并将发布《202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和《2024年度中国二手电商消费投诉数据与典型案例报告》。
行动通过:1)系列数据报告发布,辨别“刺客”平台;2)发起主题调查行动,看清网络消费“雷区”;3)发布315消费预警 避免雾里看花;4)电诉宝“云315”平台联动千家网络公司,为用户“保驾护航”;5)典型案例曝光,避免“重蹈覆辙”;6)全国近3000媒体记者舆论监督倒逼行业健康发展等六大方式,推动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再塑清朗网络消费环境贡献绵薄之力。
在消费维权、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关部委、消协的肯定。如2020年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调研课题项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与《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座谈会上,发布《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消法》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参加,并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
2013年,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并做主题报告;发起“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推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