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国家政策
/ national policy
2024年10月28日,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办公区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集中办公区等公共区域建设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并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同时,提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2024年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鼓励在高速公路休息区、铁路车站、汽车客运站、机场和港口推进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并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加气站、加氢站建设,完善城乡充电网络体系。对实行两部制电价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在规定期限内免收需量(容量)电费。02、地方政策
/ local policy
重庆市:
支持中心城区以外农村地区新建并投运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公共直流充电桩,对达到建设目标及充电站乡镇全覆盖的区县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上海市:
公交车全部实现电动化、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电动化的时间表,并计划到2026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
贵州:2024年12月10日出台《贵州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27)》,加快构建“电动贵州”产业链生态圈,努力实现“到2026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70万辆”的目标任务。全省有关单位和地方要坚持“公共领域+个人用户”双轮驱动,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内蒙古: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牧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深圳:发布《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和《电动汽车集中式公共充电站设计规范》,标志全国首个超充设备分级评价和超级充电站设计地方标准的诞生。
成都:落实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政策,加快充(换)电设施布局建设,打造中心城区“15分钟充电圈”,加快实现充电桩“镇镇通”。
广安:岳池县印发《岳池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0年)》,力争2025年底实现公交、出租等重点领域专用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实现所有乡镇公共充电站全覆盖。
沈阳: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实施辽宁全域绿色高速智慧能源项目,率先完成沈阳域内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路堑边坡分布式光伏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快大功率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
兰州: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小区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满足小区住户电动汽车充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