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晚间,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显示,前员工刘进校、刘卫星以此前的盈余分配纠纷为由,将鸿日达告上法庭,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但此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根据公告,原告刘进校、刘卫星向法院提出三项诉讼请求:一是请求判令鸿日达向刘进校支付公司535.6583万股的股票价款约1.19亿元,向刘卫星支付公司159.898万股的股票价款约3565.73万元;二是请求判令鸿日达向两名原告支付股票分红合计约2430.21万元;三是本案受理费由鸿日达承担。
财报显示,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前三季度,鸿日达实现营收分别为5.94亿元、7.21亿元、6.4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932万元、3100万元、2957万元。
也就是说,原告刘进校、刘卫星诉讼请求的金额,比鸿日达两年半的净利润之和还要多。
鸿日达认为,原告提起上述诉讼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该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该事件,已寻求法律途径和措施积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