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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非法经营罪经济犯罪案件律师:未经许可从事出租车经营的定性

IP属地 北京 编辑:顾雨柔 刑事律师申法涛 时间:2025-02-17 03:00:10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某和赵某因非法经营罪被捕。黄某是长沙天之翼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为总经理。两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公司名义集合社会车辆招揽旅客,非法经营出租汽车。

二、主要问题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集合社会车辆招揽旅客的行为如何定性?

三、裁判理由

法院认为黄某、赵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属于非法经营罪。尽管有观点认为不构成罪,但法院支持认为其行为构成罪的意见,理由如下:

违反国家规定:两人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违反了相关法律。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导致交通事故频发,损害合法经营者权益。情节严重:两人组织规模大,非法经营金额达到784510元,违法所得621505元,且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仍继续经营。

法院判决黄某和赵某均有期徒刑两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各罚款20万元。两人未上诉,判决生效。

综上,黄某、赵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强调打击非法出租汽车经营的重要性,以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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