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2 01:41:21 作者:
2月11日,小鹏汽车法务部门发布了广州互联网法院对张笑天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判决结果。此案案号为(2024)粤 0192 民初 13101 号。根据判决结果显示,被告发布虚假视频、恶意诋毁言论,被认定构成了名誉权侵权行为。
为此,广州互联网法院判令被告必须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小鹏汽车法务部强调了其尊重公众对产品和服务的合理批评与建议的态度。然而,他们同时也指出,通过造谣、诋毁、拉横幅等方式来威胁车企并不能解决问题。
小鹏汽车表示,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他们会坚定地捍卫企业的合法权益,并追责任何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