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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部分募集资金发工资 亚光股份及董事长陈国华收警示函

IP属地 北京 编辑:沈如风 GPLP 时间:2025-02-10 18:34:29

2月6日晚间,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显示,亚光科技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年4月至9月,亚光科技使用募投资金支付与募投项目无关的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工资共549.36万元,存在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作其他用途的情形。

亚光科技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549.36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亚光科技及董事长陈国华、总经理陈静波、董事会秘书吴超群、时任财务总监罗宗举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亚光科技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开信息显示,陈国华,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工程师,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理事。曾任温州永中农具机械厂工人、车间主任,1996年8月创办温州亚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任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奇皓机械制造厂厂长,山东华泰高山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温州元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温州华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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