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商务委发布2025年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的相关政策。
政策分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和实施上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两方面。
上海市商务委表示,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提交补贴申请。
对比上一轮政策,新一轮国家政策扩大了国家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即在2024年支持范围基础上,将报废机动车的注册登记日期时间向后延长8个月到1年不等,补贴标准延续2024年标准不变。
就“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购买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他相关车型目录的新能源小客车(包括纯电动小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小客车和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小客车)新车,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下同)本人名下在上海登记的小客车,给予一次性1.5万元定额补贴。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给予一次性1.3万元定额补贴。
同上一轮政策相比,新一轮上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中,置换更新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1.3万元,较2024年增加1000元。将纳入国家相关车型目录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小客车和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小客车,列入新能源汽车支持范围,补贴标准提升至1.5万元。
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