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联合七大相关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具体通知,为有意换车的消费者带来了一系列新的变化与实惠。
此次政策调整首先体现在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的扩大上。特别国四排放标准的燃油乘用车被首次纳入报废更新补贴的申请范围。具体而言,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以及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只要它们在2025年1月8日前仍登记在车主名下,均可参与此次报废更新计划。补贴标准延续2024年的政策,报废旧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可获得2万元补贴,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则可获得1.5万元补贴。
为了确保政策的连贯性,新政策还特别考虑了跨年度政策衔接的问题。对于那些在去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能领齐补贴所需凭证,但在2025年2月28日前补全相关凭证的消费者,他们将被纳入2025年的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畴。
在汽车置换更新方面,新政策也进行了统一调整,全国范围内设置了汽车置换更新的最高补贴标准。消费者若出售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可获得1.5万元补贴;若购买燃油车,则最高补贴为1.3万元。政策还明确规定,每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仅能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且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补贴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调整不仅涵盖了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的补贴标准,还考虑到了实际操作中的细节问题,如跨年度政策衔接,以及每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的补贴次数限制等,这些都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为明确和便利的换车选择。
此次政策的出台,无疑为有意换车的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实惠,同时也促进了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