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拟强制注销企业营业执照公告
温州嘉禾绿诺室内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等596家企业(名单附后):
你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本机关于2023年1月2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吊销未注销企业催告公告,催告你单位依法组织清算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现催告、通知期限已届满,你单位仍未履行上述义务。经有关部门协查,你单位无欠缴税费、在缴社保、登记在册不动产权利、有效存续知识产权、在诉或待执行案件、股权冻结等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本局拟作出强制注销决定。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