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消息,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提出,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通行河南省收费公路的氢能货车免收通行费,对通行河南省收费公路的电动货车实行7折通行费优惠。
此次会议还提出,力争将营运客车、物流车等纳入支持范围,完成4500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力争更新替代老旧车辆8万辆(套),基本实现鹤壁、安阳、焦作、新乡等城市建成区交通运输工具新能源全替代。
据悉,去年以来,全国已有多个省份针对氢能源汽车出台或探索免征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有关政策。
山东省:自2024年3月1日起,对本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试行2年,到期后再根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
四川省:下一步将积极挖掘政策空间,加大引导力度,探索氢能源汽车通行高速公路费用全免,鼓励城市人民政府对氢能源货车城区不限行,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全域推进氢能源设备更新。
吉林省:自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安装ETC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陕西省:自2024年9月1日起,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陕西省全额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该政策将于2027年9月1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