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2025年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新通知,其中汽车领域的报废更新和置换补贴政策成为焦点。
根据通知内容,2025年将进一步扩大汽车报废更新的支持范围。具体而言,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国四排放标准的燃油乘用车也被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畴。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若报废在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购买新车时选择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将能获得相应的补贴。其中,新能源乘用车每台补贴2万元,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每台补贴1.5万元。
通知还完善了汽车置换更新的补贴标准。对于个人消费者而言,若将名下乘用车转让并购买新车,同样能享受置换更新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时,每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时,每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消费者需按照通知标准申请补贴,且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通知公布之日。
除了个人消费者受益外,通知还提出了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支持,以及提高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的措施。这些举措旨在进一步推动汽车产业的绿色发展,促进老旧车辆的淘汰和新能源车辆的普及。
通知还强调了支持符合质量等相关要求的二手车出口,这将有助于扩大我国二手车的国际市场,提升汽车产业的整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