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吉林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因会计凭证记载事项与实际用途不符、通过保险代理机构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违反规定解除交强险保险合同,被吉林金融监管分局责令改正并罚款28万元。
时任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于勇因会计凭证记载事项与实际用途不符、通过保险代理机构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
时任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李伟因通过保险代理机构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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