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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将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今年(2025年)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车(即国四排放标准实施首年的燃油车,包括2012年6月30日前登记的汽油车、2014年6月30日前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车)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统一规范全国汽车置换更新最高补贴限额。此外,赵辰昕表示,2024年全国汽车报废和置换更新超过650万辆;新能源乘用车全年国内零售量达到1100万辆。
具体来看,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1.5万元。个人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的机动车须为本通知公布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