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携手财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2025年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及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新通知,旨在进一步刺激市场消费活力。
根据通知内容,汽车报废更新政策得到了显著扩展。在原有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基础上,此次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也纳入了报废更新补贴范畴。具体而言,个人消费者若报废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之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是2018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将能够获得相应的补贴。其中,新能源乘用车每台补贴2万元,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每台补贴1.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补贴的报废机动车必须在通知发布前已登记在消费者本人名下。
通知还明确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具体标准。对于个人消费者而言,若将名下乘用车转让并购买新车,同样能够获得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每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每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但需要注意的是,转让的既有乘用车必须在通知发布前已登记在消费者本人名下。具体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将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
此次政策的出台,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为丰富的选择,同时也将进一步推动汽车市场的更新换代,促进绿色消费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