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月8日,*ST普利股票开盘一字跌停,截至发文仍未打开跌停板,跌停价是4.94元,跌额1.24元,跌额20.06%。
注意到,1月5日,*ST普利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指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10.31亿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31.08%;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95亿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6.72%。根据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若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8月2日,*ST普利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
经查明,*ST普利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4年4月29日,*ST普利披露《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4月30日,*ST普利披露《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停牌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尚未自查完毕,并可能涉及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导致公司无法按时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综上,截至4月30日,*ST普利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一、对*ST普利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二、对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三、对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2年4月26日到2024年4月16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4月16日收盘时仍持有*ST普利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普利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是一家以从事医药制造业为主的企业。